中国化工安全检查要防“四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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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安全检查就是把脉,把准了,才能对症下药,才能药到病除,从而达到提高安全系数的目的。各级管理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时,一定要防“四害”。
  一害是“检查”变“简查”。我们不难看到,一些安全检查变成了“坐着车子转,隔着玻璃看,听听汇报,看看材料”的“简查”。不深入现场,简单动动嘴,指出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,就算完成了下现场检查和指导的任务。结果是一些工作做得实的单位即便有政绩也因“简查”而被忽略,而绩效平庸、事故隐患多的单位因工于“花拳绣腿”反倒容易被“一俊遮百丑”,看成是有特色。这样的检查既有违监管初衷,加重了基层负担,助长了弄虚作假风气,为各类事故隐患的滋生提供 “温床”,而且会降低主管部门威信,在企业中造成不良影响。
  二害是只查“隐患”忽视“明患”。“明患”有很多是大家都习惯了的小而广的“擦边球”。这种“低级”违章行为久而久之竟然得到了大家的默认。于是,习惯式违章当成了工作的习惯。由于不少检查者对“明患”的严重危害估计不足,让它们水滴石穿,危害就暴露出来了,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因此而发生。
  三害是“整改”不“真改”。在不少化工企业,安全检查不可谓不多,不可谓不细。比如,规定了班组做到每天检查,车间做到每周检查,基层单位每月定期检查,此外还有临时性的和一些专项检查。然而,对待检查班组多是“例行公事”,车间来个“走马观花”,基层单位是“一检了之”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也多是留在口上、写在纸上,就是难落实在行动上,难免导致大小事故频出。
  四害是“检查”变“乱查”。首先,检查者下去的目的要明确,即究竟要查什么,为什么要查,查出问题后怎么办?“乱查”一气不但会让检查人员无从下手,也会让被检单位无所适从。“检查”变“乱查”的原因有的是检查者能力低,有的是检查要领不得法,有的是安排筹划不科学。因此,要选好“检查官”,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、业务技术精、原则性强的同志派下去。同时,是要制定严格的检查标准,细化检查内容,不打无准备之仗。如果因检查不负责任出了问题,必须把问责的板子打到有关检查人员身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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